星期六, 4月 07, 2007

方法論六:Models

Models

1.definition
模式是一種抽象體系(可能以文字、數學符號、具體事物、圖形或其他方法加以表達),以表示一種類比關係體系的某些或全部特質。例如:以電腦模擬設計經濟制度的層面、一連串方程式表示國際武器競賽的關鍵因素、流程圖表現政治系統內部的溝通流動模式。其功能則包括了:化繁為簡、假設驗証與建構更進一步的假設等。[1]

2.research review
許多學者在使用model一詞時並不嚴謹,常與theory、conceptual framework等相互運用,其實三者之間各有不同之處。
model就像我們小時所組合的按比例縮小的飛機、汽車模型一般,它是模仿實物而來的。模式與它所模仿的對象之間具有「形似性」(isomorphiam),形似性具有兩個主要條件與一個次要條件:
1.模式的成份與實物的成份之一對一的關係:例如舊式火車有一個煙囪,模型火車亦應具有。
2.若干種關係的保存:如火車的窗子在門的右邊,模型火車亦應與之相同。
3.假如二者以同樣原則運作,則模式為「完全的」,否則則為局部的。
3.case
事實上,社會科學研究者較感興趣的是抽象的模式。若有兩個「理論」,其定律的形式相似或結構相似,則我們可說其中之一是另一的模式。在某一學術領域中,我們已擁有相當完整的理論,其定律可漬楚列出,則它可作為另一發展較遲緩的領域的「模式,而此一「落後」領域在發展「理論」時,可以其模仿的領域之「理論」為模式。舉例而言,傳染病學中傳染病傳播的理論,可作為國際關係中戰爭謠言傳播的模式,以便國際關係能發展較佳的理論。
嚴格地說,模式的功用,為教學與啟發性(heuristic)的,它能啟發較佳理論的產生。但本身不一定是理論,不一定具有解釋現象的能力。[2]

4.opinion
模式為學術領域的啟發性提供了許多助益,經濟學所發展出來的若干模式,甚至具有相當的解釋能力。但是模式終究還是與理論有所差異,不能推論模式對該事件的解釋有效,即具有相同的預測能力。而且社會科學在引用自然科學所發展出來的理論做為自身的模式時,更應嚴謹地考察相互的關係,避免進行不相干的類比,例如最近自然科學界所流行的chaos混沌理論,套用在社會科學方面,固然有其啟發性,但冒然引用則不免出現許多謬誤。
Paradigms
Scientific community
1.definition
Paradigms,典範。其做為研究對象的某組客體或現象的一種特定範例或案例,藉著對於該範例的重的以及相關的特性,所做的認定與解釋,製造成功的一種類型,以研究其他的範例或案例。典範與理想型(ideal type)十分近似,但典範是一種確切的案件,例如:納粹德國或許可以被當作極權主義研究的一個典範。[3] 典範在Kuhn的論述中,指的是公認的科學成就,在某一投期間內,其對於科學家社群而言,是研究工作所要解決的問題與解答的範例。
Scientific community,科學社群。科學的實踐是由人所進行的,而不是機器,更精確地說,是由科學社群所實踐。[4] 科學社群和典範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一個科學社群可說是由一些共享一個典範的人所組成。更具體的說,一個科學社群是由一個專門科學領域中的工作者組成,他們都受過基本相同的教育與養成訓練,都閱讀過相同的必要文獻,那些必要文獻的範圍實則指出了一個科學主題的界限,每一個社群通常有一個它自已的主題。

2.research review
Thomas Kuhn在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一書中對典範與科學社群有深入的分析。Kuhn認為可稱之為典範的科學成就必須具備以下兩點特徵:
1.經典文獻的作者成就空前,因此能從此種科學活動中的敵對學派吸引一群忠誠的歸附者。
2.著作中仍留有許多問題能讓這一群研究者來解決。
paradigm在英文文法中的意義,是一可被重複套用的範例,而此一範例在原則上能用同一類型中的任何個例充任。然而科學中的paradigm很少用作套用的範例,相反的,它像習慣法中已被接受的判例一樣,是科學家在遇到新的或較為嚴苛的條件時,進一步精煉的對象。事實上,Kuhn在書中所使用的「典範」一詞有兩種不同意義的使用方式。一方面,它代表一特定社群的成員所共享的信仰、價值、與技術等等構成的整體。另一方面,它指涉那一整體中的一種元素,就是具體的問題解答,把它們當做模型或範例,可以替代規則作為normal science 其他謎題的解答基礎。
至於科學社群亦包含了許多層面,在涵蓋面最廣泛的一個層次上,所有的科學家都屬於同一個社群。在稍低一點的層面上,主要的科學專業團體有:物理學家組成的、化學家組成的、經濟學家組成的、天文學家組成的等等。而就這些主要的群體而言,要確定一個人的成員身份通常並不困難,最高學位前的名稱、專業社團的社員身份、所閱讀的期刊等,通常已足以界定出一個科學社群。

3.case
Kuhn分析出一個科學傳統的生命過程大致可分為常態科學、危機、與革命三部份。這便涉及典範的轉換,「前典範時期」的特徵是百家爭鳴,各學派互相競爭,每一學派都受極類似「典範」的東西指導,在「後典範時期」,也可能出現兩套「典範」和平共存的情況,但這種例子則較為少見。Kuhn更進一步認為,任何科學研究領域,已經產生典範及必須研究典範才能從事進一步的研究,正表示該研究領域趨於成熟的徵兆。若回顧我們對某一群相關現象的科學知識發展史,便會發現一個知識發展的模式。例如物理光學典範的轉變,先前的典範在革命後由另一個典範取代,此即為成熟的科學通常的發展模式。但是仍然有些學科屬於例外,例如數學和天文學,它們的第一個堅強的典範在有歷史之前就已經產生了。另外,在生物學的某些領域中,例如遺傳學,第一個公認的典範直到最近才出現。
4.opinion
Kuhn所提出的典範及科學社群概念,引起了科學史、科學哲學及方法論學界的廣泛重視與討論,當然其中有支持的亦有質疑的。科學社群受到的質疑較少,事實上,科學社群概念的提出,可能使得許多有關科學的教科書都必須改寫,傳統對於歷史上某某人在何時發現了什麼化學物質或定理,都將受到質疑。科學社群已成為Kuhn科學史研究的一個主要單位,若能掌握科學社群在個別的科學成就與巨大社會結構之間的樞紐地位,在科學史的研究上,可能有更多的斬獲。
典範就Kuhn的定義而言,社會科學中有那一個學科或分支曾有典範出現,恐怕仍是一個問題。但若用較寬鬆的標準來看,以政治學為例,典範似乎可以研究定向的觀念來理解,例如政治學的研究定向曾經由政治制度轉移至權力的分配、決策的過程,最近又轉移回國家的研究,但是社會科學缺乏像自然科學界的normal science,較常進行方法論上的爭辯則是事實。
Laws

1.definition
定律。有關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項之間的關係之陳述,這些陳述在經過驗証均為真時,即成為科學定律。若干科學定律結合在一起,對現象的一些形態,提供廣泛的解釋力,則稱為理論。
科學定律有的是百分之百真確(普遍性定律)(如X條件下,一定會發生Y效果);有的則為蓋然性定律(如X條件下,有Z機率會發生Y效果)。[5] 另外,尚有一種準定律(quasi law),又稱傾向律,其與蓋然性定律相似,都能容忍例外的存在。
2.research review
在社會科學中較常出現的為準定律及蓋然性定律,尤其在研究者試圖解釋一件事的起因時。要想肯定一個普遍的因果定律,在社會科學中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其必須指出某些因素為該事件的充份條件或必要條件。充份條件為:只要存在這些因素,該事件就一定發生:必要條件為:只要這些因素不存在,該事件就必然不發生。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當我們解釋一件事的發生,通常只能指出若干條件,並且說這些條件存在時,這事件應該會發生,只要別的尚未判明的因素不干擾的話。
社會科學中,常看到這樣的講法:倘若其他條件相等,則X是Y。準定律的這種表示法,亦可視為在普遍性定律上加上附件,表示例外是有的。

3.case
科學定律在社會科學理論化的過程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定律的主要功用包括:描述現象、解釋與預測、有系統的組織經驗、賦予事實意義。
在描述事實方面,例如我們說「美國是一個工業大國」,和「一切強國都是工業化的」相較起來,顯然後者的層級較高。發展一個定律,事實上,也是描述現象,但描述的方式是綜合性的。
一般認為定律是事實確定後達到的通則,實際上,它們在研究者決定事實的意義時也扮演重要的角色。任何事實都有表面的意義與較深刻的意義,表面的意義是當我們對其單獨考慮時所認識的,即事實孤立的意義,較深刻的意義是當我們把它放置於某種系絡後獲得的意義,亦即我們藉定律與理論賦予它的意義。[6]

4.opinion
目前社會科學所發展出的定律幾乎都是屬於蓋然性定律及準定律,而缺少普遍性的定律。這樣的狀況難免有點令人失望,但是蓋然性定律及準定律均為建立在統計上的通則,而精密的統計通則亦具有良好的經驗基礎,仍然值得研究者努力。而且定律對於社會科學理論化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更是吾人所不應忽略的。

[1] 林嘉誠、朱浤源,政治學辭典(台北:五南,民國七十九年),頁219。
[2] 呂亞力,政治學方法論(台北:三民書局,民國七十六年),頁50。
[3] 林嘉誠、朱浤源,政治學辭典(台北:五南,民國七十九年),頁250。
[4] Kenneth R. Hoover, The Elements of Social Scientific Thinking( N.Y.: St. Martin's Press, 1992), p.136.
[5] 林嘉誠、朱浤源,政治學辭典(台北:五南,民國七十九年),頁191。
[6] 呂亞力,政治學方法論(台北:三民書局,民國七十六年),頁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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