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07, 2007

方法論四:Independent variable

Independent variable
Dependent variable
Intervening variable

1.definition
Independent variable為自變數,Dependent variable為因變數,Intervening variable為中介變數。其原本是數學中函數(function)的概念,對於兩變量x與y,若每一個x值都有一個而且只有一個對應的y值,則稱為y是x的函數,其中x為自變數,y為因變數,以y=f (x)來表示。中介變數則是另外一種相關的變項,它介於自變數與因變數之間,並且產生影響。當x=a時,y的對應值為f(a),稱為函數f(x)在x=a時的函數值。函數f(x)所有函數值的集合,稱為值域。
函數f(x)的自變數x可能變動的範圍,稱為定義域。習慣上,自變數的值記在直角笛卡兒座標系的水平軸上,而因變數的值記於垂直軸上。

2.research review
數學的概念及方法的引進,對於社會學科而言,可說有了「革命性」的影響。現在社會科學的研究過程中,大多都已採用了自變項與因變項的概念。例如我們許求取因果解釋時,可藉別人的研究,普通常識與個人想像中找出導致某一特定結果的因素(比如:導致「民主政治之興起」的原因:中性階級興起、識字率提高、大眾傳播發達、政治溝通增多等)。這些「原因」,可暫定為自變項,而把該項結果作為因變項。 [1]
並且應該檢察自變項,從其皮此關係中覺察它們之中是否存有任何共同的因素、是否有些關係是假的?(若干所謂「自變項」其實是其他的自變項所造成的。)然後再做一番清查(accounting study)。把一切可能的因一一列舉,並把自變項中之變異的量加以區分。利用清查的方法,最有效的情形是:我們對某項問題已經擁有充份的知識或資料。此方法有助於估計研究的收獲,是否值得進行:假如我們能發現單個自變項(或少數自變項)導致因變項大量的變異,則具有研究價值,否則就應把自變項重新審查或放棄該項研究。
研究者若要進一步發展因果之間的模式,可將自變項當作因變項,或因變項當作自變項、或中介變項,反複檢查其一切可能關係。

3.case
例如我們想知道國會中的後排議員(新進的議員)對政府的提案究竟會投票贊成或反對,我們只需要弄清楚這些議員對其所屬政黨的向心力(黨性)是強或弱。在這個例子當中,這些議員的黨性就是自變項;而究竟會投下贊成或反對票,在自變項確定便可知道,此即因變項。至於議席最多的那個黨究竟有多少席位,就可以當做中介變項。
其實我們在考量一些相互關係當中可以變動的因素,不管是量的變動(例如人的身高、年齡、收入等)或質的變化(如:婚姻狀況、國籍等)。而在考慮過程中,不可能處於變的狀態的因素,可列為常數。例如若要調查婦女的身高與體重的比例,那麼,身高與體重就是變項,性別則為常數。

4.opinion
數學函數關係概念的引入,對於社會科學理論化可說有很大的貢獻。目前,除了一些純粹思想性的論述,大多數的社會科學的論文及專著,都可明顯看出自變項與因變項的研究設計。當然,各學科之間仍然存在著發展程度的差異。
社會科學研究的一項主要困難,是每一現象,都可能是許多「自變項」導致的,故因果解釋相當不易成立。所以若干實証研究強調,研究者必須能夠操作一些變項,以便觀察其他的變項,如此方能發現因變項中的變異是否可歸之於自變項,及自變項造成此變異的程度為何?
自變項、因變項與中介變項之間的關係往往不是絕對的,通常要視研究者的研究設計如何安排,而提出命題與命題之間的關係。社會科學在應用數學概念上,雖然已經有了不小的進展(各學科之間仍有不同),但與自然科學相較之下似仍有一段差距,關於「質的分析」,應尚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1] 呂亞力,政治學方法論(台北:三民書局,民國七十六年),頁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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