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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9月 06, 2007
星期五, 8月 24, 2007
閻鴻中:知識教育與人格養成
台大歷史系閻鴻中老師的看法:
每年一開學,我都會接觸到本系、外系的許多新生,他們穿梭在各門科目的教室裡,屏氣凝神的摸索圖書館的每個角落,還會在上課時殷殷探問更多的資訊。看著一雙雙閃爍著好奇、興奮與活力的眼睛,我不禁覺得世界有無窮的可能。剛進大學的青年,通常懷有許多憧憬與期待。誰都明白,這些清純的憧憬與期待非常可貴,往往由此醇化為生命的內在源泉,有的人且因而決定了自己終身的志業。帶著憧憬和期待的人當然充滿了好奇心。奇怪的是,不過幾個禮拜,這種氣氛就消散得無影無蹤。學生們開始抱怨課業太重,教材太難,老師、系上以及學校給予的關心太少,還有生活上種種的不方便。學長姊們薪火相傳的秘訣隨即出現,然後越來越普及,不多久便淹沒了多數人嘗試錯誤、獨立探索的可能。我明白那些抱怨、秘訣不見得都沒道理,只是惋惜:為什麼才剛看見了一點點現實,許多明亮的眼睛就灰暗了下去?為什麼許多熱誠、虔敬、好奇的心靈一晃眼就被機巧給取代了?這樣的惋惜年復一年,尤其對我們自己系上的學生更有深刻的感受。時常驚覺,眼前雙十年華的青年,入學時興高采烈、稚氣未脫的神情還清晰如昨,畢業之前往往已顯得暮氣而世故。即使是以學術為職志的研究生,在我一般的印象裡,好像清新質樸、富有朝氣的也殊不多見。我總以為,歷史系的學生,至少原先以這個系為前幾志願的學生,當初應該也都對學問抱著憧憬與期待,那些願意進一步獻身於功利無幾的學術研究的研究生更應該充滿了熱情與理想。然而看來事實並非如此,究竟哪裡出了問題?常令我納悶不已。人對事情的判斷很難離開自己的經驗。後來我分析自己的成長經驗得到了一些不同的認識,明白原先的想法太過無知,只看表象而完全忽略了實質。對知識興趣的高低,並不容易講明。我自己雖然是第一志願念歷史系的,可是在高中時對這門學問並沒有特別的愛好。在學校裡,我最喜歡的科目是數學、物理和生物;自己的時間,我喜歡浸淫在文學、書法和佛學。雖然自然科學一直令我覺得有趣,但藝術人文卻給予我生命的理想與方向;有趣的知識提得起放得下,碰到了藝術人文卻會使我廢寢忘食。面對課業的壓力,當時我得很努力的控制自己少摸課外的東西,以免一發不可收拾。而歷史科則令我厭煩,因為它的考試全靠記誦,對我糟糕的記憶力構成相當痛苦的折磨。我對歷史知識的正面印象,除了演義小說和人物傳記之外,僅僅來自一本有關安史之亂的課外書,以及錢穆先生《中國歷代政治得失》、《史學導言》、《學籥》、《中國學術通義》等幾本小書。錢先生博通天人的作品的確令我肅然起敬,但我從來不想成為歷史學者。可是,在選填志願之前,我向從小追隨的書法老師劉大鏞先生請教。劉老師啟發了我對文、哲、藝術的愛好,更是我心目中的人格典範。不知老師是看出我在學問上的不定,還是天分上的不足?他勸我打消將中文、哲學列為前兩志願的念頭。「還是讀歷史比較好,」從未特別提到歷史的老師說:「歷史包含廣大,可以讓你知道自己適合學什麼。」由於我考得還不錯,於是懵懵懂懂就進了歷史系。專業的歷史學給我的印象是什麼?它好像總是探索政治、軍事、民族、社會(當時文化史、思想史研究並不流行),總在處理廣大的人群、複雜的人事。我性格孤僻,一直不覺得這有多少趣味,總感到不如文、哲、藝術可以做心靈的避風港。我很少認真上課,中學以來的心態變本加厲,乾脆把主業當成了副業。有時想到,老師給我的建議也許是錯的,不過這倒從未成為困擾。那時我自以為對許多知識都有興趣,除了自然科學之外,心理、經濟、政治、新聞學、圖書館學,甚至音樂、戲劇、舞蹈等等,雖然只能看看熱鬧,卻都看得很高興。我把安身立命的理想寄託於中國的經典,開始細細研讀。我覺得心中充滿了好奇,願意探索一切純淨的事物,希望昇華自己。歷史?那是個紛亂的世界啊!我這麼認為。讀碩士班,與其說順理成章,不如說是隨波逐流的結果,可是卻使我對歷史的印象逐漸改觀。台灣師範大學史研所主要在培養近現代史的研究人才,課程集中而師資整齊,訓練相當嚴謹。幸而有那些貼切民生的知識內容,加上解嚴以後可以閱讀到的豐富的社會報導,發揮了潛移默化的作用。可是當時的我還不自知,只覺得紛亂的近現代史和有關的大量史料非吾所好,剛好又遇見了欣賞的老師,很高興的選擇了古代史做研究領域。整整一年的時光,我朝夕研讀史記,希望認識這部巨著蘊含的各種可能性。除了逐篇寫下心得感想之外,還抄錄了上千張的資料卡,所有有趣的資料線索都仔細記錄下來,並加上初步的分析。全書讀畢,我不無得意的重閱卡片,進行細部分類,希望找出可做論文的題材。整理結束時驚人的事實赫然呈現:這麼多「有趣」的「豐富」線索,竟大量集中在一個非常特殊的角度上──不論讀哪類歷史,我所關心的焦點都是人物的心理狀態──,此外的資料則支離零碎,不成系統。我突然明白,自己是何等的狹窄封閉!這故事有點長了,可是因為得說完整才好下結論,不得不請讀者諒解。如今分析起來,自少年以來縈繞在我心頭的,都是自己的心理狀態,因為盡力追求心境的澄澈清明而不可得,以致於無暇真正認識和關心別人。不喜歡歷史,多少是由於心理上承受不了那樣的負擔,此外,當時史學缺少對心理和思想的精確刻畫,讓我不能滿足,也是另一面的原因。研究所時接觸了一些近現代史,聯繫到身邊的社會情境,開始懂得關心具體而真實的「人」了,可是由於先前的心理積習,對於人物在各種情境下的心理狀態自然深感好奇,而以往的歷史研究則很少能提供解答。在我閱讀史記的時候,脫離了近人的研究而自行摸索,不啻展開了自我的心理治療,揮之不去的都是潛藏心底的疑問,其餘的關心僅如浮光掠影,時有時無。我對人文藝術的認識極其膚淺,上面所描述的只是當時的心理變化過程,與學問的真實意義杳不相干。不過,由這些非常淺薄的個人經驗看來好奇本身,或者說對知識感到興趣,顯然未必能成為求知和實踐的長遠動力。只有真正在意、無法割捨的事物,才會驅策著我們追根究底。我由此深切體會到學問與性情的關聯。許多一流的學者都博涉多通、無施不可,但凡是能傳之久遠的偉大作品,還是多與作者的人格特質、生命力量融會合一。如眾所周知的,陳寅恪先生早年兼通多種語文,有意治中印宗教和文化交流史,可是他成熟時期及晚年的作品卻主要關心中國本身制度、社會和文化間的結構性關聯以及人物與時代的互動,與他從年輕以來的關懷和堅持終歸一致。柳詒徵先生撰寫的《中國文化史》和《國史要義》,是與新文化運動及古史辨派相抗衡的巨著,雖然在方法和史料上顯得陳舊,但迄今仍有其精采煥發的啟發性,只要想想他胼手胝足、盡瘁心力守護典籍文獻的一生,其學問與生命無疑有著共通的精神泉源。至於像錢賓四先生那樣學問與人格結合的典範,更不需多說了。傑出的人文學者具有一種根源於他們獨特生命特質的內在動力,引導他們面對人生、探索人群事理的究竟與癥結。歷史學之為一種人文之學,也就在於學問與生命結合的本質是無可否認的。章學誠以「史德」來補充劉知幾所提出的「學」、「才」和「識」,以做為理想的史家應有的一項素質,他說的「史德」是能省察自己心術好惡之幾微,以求不偏不倚的呈現歷史。其實,心術好惡不僅關乎公平的見解,更推動學者獨出機杼的探索事理之精義,成為創造活力之根源。生活在現代社會,卻發心願意涵泳於人文之學的人,都得具有某種超越功利的精神,才能悠遊於學問之中而樂此不疲。假如缺少了朝氣與純真、理想和熱情,才能悠遊於學問之中而樂此不疲。假如缺少了朝氣與純真、理想和熱情,學習人文、歷史的人日日鑽研人情事理,怎能不變得冷漠和世故?受到自己的冷漠和世故所折磨的人,怎能不顯得暮氣沈沈?追根究底,學習歷史的人要有健全成熟的人格,才能保持永遠的好奇心。而健全成熟的人格是富有個性的,只能因勢利導的培養呵護,無法刻意塑成。我見過許多聰明的學生從來沒有真正的成長。或許由於家庭、或許由於社會環境、或許由於升學主義的教育,他們早已養成了規避取巧的習慣,以機巧的方法吸收必要的知識,應付每一件學業的課題。可是他們不知道,一旦把學習看成了工具,它就不再有理想,不再是動力,而且很難發展出向未知的領域探索時所需具備的誠實和勇氣。這種人格特質即使受過很多教育也難改變,令人深感失望。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得承認,學生也常因為學習的內容不如預期而失望。除了老師們的能力不足之外,更常見的原因是,大學裡以邁向專業為目標的訓練與高中生的想像落差甚大。我知道系上不少老師一直對此頗感歉然,卻又無可奈何。出於資訊不足以致對大學科系屬性認識不清的部分在此不談,無可否認的,對歷史學的認知模式及研究對象的不適應才是最重要的原因。我從自己的成長經驗來推想,中學生一般比較從自我出發,會對人物、故事感到好奇;但歷史學,尤其是現代的歷史學,卻更注意於群體的變動,這主要因為現代世界受到更多超乎個人意志的力量所驅動,不容忽視也無法輕估,故而歷史學在研究的課題和理論上無不與社會科學有緊密的關聯,有時且因而稍稍遠離了人文性。正由於不同階段的學習必須運用不同的認知模式、面對不同的關懷對象,所以,高中時對歷史感興趣的學生,進了大學很有可能覺得索然無味,特別是性格上如果沒有進一步成長的話。我們知道,認知的模式和關懷的本質,並不是可以傳授的技能或知識,只有等到個別與群體、實體與抽象之間的聯繫充分建立,情感發展的銜接一一完成,才會真正獲得發展,這時學生也才會對歷史的主體──各式各樣的人與事──有由衷的關懷與理解。不僅大學生如此,這些素質在研究生和專業人士中也未必完成,或許永遠都需要自我反省和互相勉勵。錢賓四先生說:「史學是大群人長時期事,不是各私人之眼前事。」此種學問需有能相配合的性情涵養為其根柢。可是目前無論師生,對於這一階段的心理發展的認識和處理經驗遠遠不足應付實際的需要,而且恐怕也沒有現成或速成的解決之道。但若是真正相信人文之學的理想和理念有賴於健全的人格才能實現,我們就必須正視這些問題。師生之間如果能經常溝通彼此的經驗、觀察和疑惑,相互協助和體諒,這些問題應該可以獲得比較好的解決。雖然個人的經驗往往很有侷限,真誠的溝通卻能化解距離,而讓我們看清楚別人與自己的特質。希望有一天,每一分年輕時的憧憬與期待,都能順利的轉化為知識的動力和生命的源泉,伴隨著每個人完成他的一生。
每年一開學,我都會接觸到本系、外系的許多新生,他們穿梭在各門科目的教室裡,屏氣凝神的摸索圖書館的每個角落,還會在上課時殷殷探問更多的資訊。看著一雙雙閃爍著好奇、興奮與活力的眼睛,我不禁覺得世界有無窮的可能。剛進大學的青年,通常懷有許多憧憬與期待。誰都明白,這些清純的憧憬與期待非常可貴,往往由此醇化為生命的內在源泉,有的人且因而決定了自己終身的志業。帶著憧憬和期待的人當然充滿了好奇心。奇怪的是,不過幾個禮拜,這種氣氛就消散得無影無蹤。學生們開始抱怨課業太重,教材太難,老師、系上以及學校給予的關心太少,還有生活上種種的不方便。學長姊們薪火相傳的秘訣隨即出現,然後越來越普及,不多久便淹沒了多數人嘗試錯誤、獨立探索的可能。我明白那些抱怨、秘訣不見得都沒道理,只是惋惜:為什麼才剛看見了一點點現實,許多明亮的眼睛就灰暗了下去?為什麼許多熱誠、虔敬、好奇的心靈一晃眼就被機巧給取代了?這樣的惋惜年復一年,尤其對我們自己系上的學生更有深刻的感受。時常驚覺,眼前雙十年華的青年,入學時興高采烈、稚氣未脫的神情還清晰如昨,畢業之前往往已顯得暮氣而世故。即使是以學術為職志的研究生,在我一般的印象裡,好像清新質樸、富有朝氣的也殊不多見。我總以為,歷史系的學生,至少原先以這個系為前幾志願的學生,當初應該也都對學問抱著憧憬與期待,那些願意進一步獻身於功利無幾的學術研究的研究生更應該充滿了熱情與理想。然而看來事實並非如此,究竟哪裡出了問題?常令我納悶不已。人對事情的判斷很難離開自己的經驗。後來我分析自己的成長經驗得到了一些不同的認識,明白原先的想法太過無知,只看表象而完全忽略了實質。對知識興趣的高低,並不容易講明。我自己雖然是第一志願念歷史系的,可是在高中時對這門學問並沒有特別的愛好。在學校裡,我最喜歡的科目是數學、物理和生物;自己的時間,我喜歡浸淫在文學、書法和佛學。雖然自然科學一直令我覺得有趣,但藝術人文卻給予我生命的理想與方向;有趣的知識提得起放得下,碰到了藝術人文卻會使我廢寢忘食。面對課業的壓力,當時我得很努力的控制自己少摸課外的東西,以免一發不可收拾。而歷史科則令我厭煩,因為它的考試全靠記誦,對我糟糕的記憶力構成相當痛苦的折磨。我對歷史知識的正面印象,除了演義小說和人物傳記之外,僅僅來自一本有關安史之亂的課外書,以及錢穆先生《中國歷代政治得失》、《史學導言》、《學籥》、《中國學術通義》等幾本小書。錢先生博通天人的作品的確令我肅然起敬,但我從來不想成為歷史學者。可是,在選填志願之前,我向從小追隨的書法老師劉大鏞先生請教。劉老師啟發了我對文、哲、藝術的愛好,更是我心目中的人格典範。不知老師是看出我在學問上的不定,還是天分上的不足?他勸我打消將中文、哲學列為前兩志願的念頭。「還是讀歷史比較好,」從未特別提到歷史的老師說:「歷史包含廣大,可以讓你知道自己適合學什麼。」由於我考得還不錯,於是懵懵懂懂就進了歷史系。專業的歷史學給我的印象是什麼?它好像總是探索政治、軍事、民族、社會(當時文化史、思想史研究並不流行),總在處理廣大的人群、複雜的人事。我性格孤僻,一直不覺得這有多少趣味,總感到不如文、哲、藝術可以做心靈的避風港。我很少認真上課,中學以來的心態變本加厲,乾脆把主業當成了副業。有時想到,老師給我的建議也許是錯的,不過這倒從未成為困擾。那時我自以為對許多知識都有興趣,除了自然科學之外,心理、經濟、政治、新聞學、圖書館學,甚至音樂、戲劇、舞蹈等等,雖然只能看看熱鬧,卻都看得很高興。我把安身立命的理想寄託於中國的經典,開始細細研讀。我覺得心中充滿了好奇,願意探索一切純淨的事物,希望昇華自己。歷史?那是個紛亂的世界啊!我這麼認為。讀碩士班,與其說順理成章,不如說是隨波逐流的結果,可是卻使我對歷史的印象逐漸改觀。台灣師範大學史研所主要在培養近現代史的研究人才,課程集中而師資整齊,訓練相當嚴謹。幸而有那些貼切民生的知識內容,加上解嚴以後可以閱讀到的豐富的社會報導,發揮了潛移默化的作用。可是當時的我還不自知,只覺得紛亂的近現代史和有關的大量史料非吾所好,剛好又遇見了欣賞的老師,很高興的選擇了古代史做研究領域。整整一年的時光,我朝夕研讀史記,希望認識這部巨著蘊含的各種可能性。除了逐篇寫下心得感想之外,還抄錄了上千張的資料卡,所有有趣的資料線索都仔細記錄下來,並加上初步的分析。全書讀畢,我不無得意的重閱卡片,進行細部分類,希望找出可做論文的題材。整理結束時驚人的事實赫然呈現:這麼多「有趣」的「豐富」線索,竟大量集中在一個非常特殊的角度上──不論讀哪類歷史,我所關心的焦點都是人物的心理狀態──,此外的資料則支離零碎,不成系統。我突然明白,自己是何等的狹窄封閉!這故事有點長了,可是因為得說完整才好下結論,不得不請讀者諒解。如今分析起來,自少年以來縈繞在我心頭的,都是自己的心理狀態,因為盡力追求心境的澄澈清明而不可得,以致於無暇真正認識和關心別人。不喜歡歷史,多少是由於心理上承受不了那樣的負擔,此外,當時史學缺少對心理和思想的精確刻畫,讓我不能滿足,也是另一面的原因。研究所時接觸了一些近現代史,聯繫到身邊的社會情境,開始懂得關心具體而真實的「人」了,可是由於先前的心理積習,對於人物在各種情境下的心理狀態自然深感好奇,而以往的歷史研究則很少能提供解答。在我閱讀史記的時候,脫離了近人的研究而自行摸索,不啻展開了自我的心理治療,揮之不去的都是潛藏心底的疑問,其餘的關心僅如浮光掠影,時有時無。我對人文藝術的認識極其膚淺,上面所描述的只是當時的心理變化過程,與學問的真實意義杳不相干。不過,由這些非常淺薄的個人經驗看來好奇本身,或者說對知識感到興趣,顯然未必能成為求知和實踐的長遠動力。只有真正在意、無法割捨的事物,才會驅策著我們追根究底。我由此深切體會到學問與性情的關聯。許多一流的學者都博涉多通、無施不可,但凡是能傳之久遠的偉大作品,還是多與作者的人格特質、生命力量融會合一。如眾所周知的,陳寅恪先生早年兼通多種語文,有意治中印宗教和文化交流史,可是他成熟時期及晚年的作品卻主要關心中國本身制度、社會和文化間的結構性關聯以及人物與時代的互動,與他從年輕以來的關懷和堅持終歸一致。柳詒徵先生撰寫的《中國文化史》和《國史要義》,是與新文化運動及古史辨派相抗衡的巨著,雖然在方法和史料上顯得陳舊,但迄今仍有其精采煥發的啟發性,只要想想他胼手胝足、盡瘁心力守護典籍文獻的一生,其學問與生命無疑有著共通的精神泉源。至於像錢賓四先生那樣學問與人格結合的典範,更不需多說了。傑出的人文學者具有一種根源於他們獨特生命特質的內在動力,引導他們面對人生、探索人群事理的究竟與癥結。歷史學之為一種人文之學,也就在於學問與生命結合的本質是無可否認的。章學誠以「史德」來補充劉知幾所提出的「學」、「才」和「識」,以做為理想的史家應有的一項素質,他說的「史德」是能省察自己心術好惡之幾微,以求不偏不倚的呈現歷史。其實,心術好惡不僅關乎公平的見解,更推動學者獨出機杼的探索事理之精義,成為創造活力之根源。生活在現代社會,卻發心願意涵泳於人文之學的人,都得具有某種超越功利的精神,才能悠遊於學問之中而樂此不疲。假如缺少了朝氣與純真、理想和熱情,才能悠遊於學問之中而樂此不疲。假如缺少了朝氣與純真、理想和熱情,學習人文、歷史的人日日鑽研人情事理,怎能不變得冷漠和世故?受到自己的冷漠和世故所折磨的人,怎能不顯得暮氣沈沈?追根究底,學習歷史的人要有健全成熟的人格,才能保持永遠的好奇心。而健全成熟的人格是富有個性的,只能因勢利導的培養呵護,無法刻意塑成。我見過許多聰明的學生從來沒有真正的成長。或許由於家庭、或許由於社會環境、或許由於升學主義的教育,他們早已養成了規避取巧的習慣,以機巧的方法吸收必要的知識,應付每一件學業的課題。可是他們不知道,一旦把學習看成了工具,它就不再有理想,不再是動力,而且很難發展出向未知的領域探索時所需具備的誠實和勇氣。這種人格特質即使受過很多教育也難改變,令人深感失望。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得承認,學生也常因為學習的內容不如預期而失望。除了老師們的能力不足之外,更常見的原因是,大學裡以邁向專業為目標的訓練與高中生的想像落差甚大。我知道系上不少老師一直對此頗感歉然,卻又無可奈何。出於資訊不足以致對大學科系屬性認識不清的部分在此不談,無可否認的,對歷史學的認知模式及研究對象的不適應才是最重要的原因。我從自己的成長經驗來推想,中學生一般比較從自我出發,會對人物、故事感到好奇;但歷史學,尤其是現代的歷史學,卻更注意於群體的變動,這主要因為現代世界受到更多超乎個人意志的力量所驅動,不容忽視也無法輕估,故而歷史學在研究的課題和理論上無不與社會科學有緊密的關聯,有時且因而稍稍遠離了人文性。正由於不同階段的學習必須運用不同的認知模式、面對不同的關懷對象,所以,高中時對歷史感興趣的學生,進了大學很有可能覺得索然無味,特別是性格上如果沒有進一步成長的話。我們知道,認知的模式和關懷的本質,並不是可以傳授的技能或知識,只有等到個別與群體、實體與抽象之間的聯繫充分建立,情感發展的銜接一一完成,才會真正獲得發展,這時學生也才會對歷史的主體──各式各樣的人與事──有由衷的關懷與理解。不僅大學生如此,這些素質在研究生和專業人士中也未必完成,或許永遠都需要自我反省和互相勉勵。錢賓四先生說:「史學是大群人長時期事,不是各私人之眼前事。」此種學問需有能相配合的性情涵養為其根柢。可是目前無論師生,對於這一階段的心理發展的認識和處理經驗遠遠不足應付實際的需要,而且恐怕也沒有現成或速成的解決之道。但若是真正相信人文之學的理想和理念有賴於健全的人格才能實現,我們就必須正視這些問題。師生之間如果能經常溝通彼此的經驗、觀察和疑惑,相互協助和體諒,這些問題應該可以獲得比較好的解決。雖然個人的經驗往往很有侷限,真誠的溝通卻能化解距離,而讓我們看清楚別人與自己的特質。希望有一天,每一分年輕時的憧憬與期待,都能順利的轉化為知識的動力和生命的源泉,伴隨著每個人完成他的一生。
星期四, 5月 17, 2007
哈佛大學通過新的通識教育課程
哈佛校方說,新課程的目標在於「提升學生公民參與的程度,有效因應社會變化,深切了解一言一行背後的道德意義」,希望學生透過這套通識課程能開拓其學習領域,更貼近現實生活,並打破外界認為哈佛課程過於偏重學術的刻板印象。
美國哈佛大學文理學院昨天決議,將以一套新的「通識教育課程」(General Education Program )取代現行的「核心必修課程」(Core Program )。這是哈佛大學卅多年來最大的課程改革。
新通過的通識課程分成八個領域:「美學與詮釋性解析」、「文化與信仰」、「實證與數學推理」、「道德推理」、「生命系統之科學」 、「物理宇宙學」、「世界社會」和「美國與世界」。舊的現行核心課程分成七大領域:外國文化、歷史研究、文學與藝術、道德推理、科學、社會分析與定量推理。
版主:其實,台灣的通識必修也該調整一下囉,哈佛的新課程目標與決策過程,似乎都值得借鏡呢~~
美國哈佛大學文理學院昨天決議,將以一套新的「通識教育課程」(General Education Program )取代現行的「核心必修課程」(Core Program )。這是哈佛大學卅多年來最大的課程改革。
新通過的通識課程分成八個領域:「美學與詮釋性解析」、「文化與信仰」、「實證與數學推理」、「道德推理」、「生命系統之科學」 、「物理宇宙學」、「世界社會」和「美國與世界」。舊的現行核心課程分成七大領域:外國文化、歷史研究、文學與藝術、道德推理、科學、社會分析與定量推理。
版主:其實,台灣的通識必修也該調整一下囉,哈佛的新課程目標與決策過程,似乎都值得借鏡呢~~
星期六, 4月 28, 2007
中國大陸立法改革
第一場 中國大陸法治建設
主持人:黃程貫(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主講人:黃宗良(北京大學世界社會主義研究所所長)
李步雲(中國社科院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題:民主執政是社會主義基本的政治原則(黃宗良)
法治國家的十條標準(李步雲)
第二場 中國大陸立法改革
主持人:王振寰(政治大學中山所講座教授)
主講人:許崇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淳翔(中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趙建民(政治大學中山所教授兼所長)
主題:中國立法體制的發展(許崇德)
中國大陸立法聽證制度的發展(張淳翔)(趙建民)
活動名稱:中國大陸憲政與法制學術研討會時間:2006年1月6日(五)08時50分~16時40分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1樓270113演講廳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政治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
蘇聯共產黨是怎樣喪失這個優勢從而喪失了執政地位的?從政治上說,就是由於削弱甚至踐踏社會主義民主,因而脫離了群眾乃至於把群眾推到執政者的對立面,最終被廣大民眾所拋棄。由於民主被削弱和破壞,執政階層本身也是極其狹隘的,甚至是一個人執政,個人專權。蘇聯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最後是在戈巴契夫一類人手裏丟失的。他們從"左"的極端走向"右"的極端,自動取消了憲法中規定的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使共產黨最後失 去了改革舊體制,實行模式轉換的機會。如果要問,是誰把前蘇聯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搞丟了?那麼可以說,是蘇共的官僚特權階層,而這個階層的形成是由於民主遭 到削弱和破壞的結果。前蘇聯模式的政治體制的最重要特徵,與其說是權力過度集中,不如說是權力缺乏制約和監督。集中與分散,集中與民主都是相對的;就我們這樣特殊的東方國家而 言,權力相對集中是必要的。但是權力失去制約和監督則不可避免要產生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政治經驗。1999年3月,"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後,人民日報約筆者撰稿並發表了[依法治國的里程碑]一文。在此文中,我提出了法治國家的10條標準,原則與要求。(1)法制完備: (一)十屆全國人大提出的本屆立法規劃為67件(包括制定與修改)尚未包括新聞法,出版 法,結社法等重要法律在內。這些法律同政治體制改革關係十分密切,因而難度很大。 (二)在立法中如何避免部門保護主義傾向,如何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許可權劃分與利益 平衡,也是重要課題。(2)主權在民: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進一步提高法制民主化水準,如立法中的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程度; 司法中律師的作用以及檢務公開,審判公開,克服行政式管理模式等等。(3)人權保障: 當今及今後一個時期裏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提高農民尤其是貧困農民的生活水準;建立與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減少死刑;取消勞動教養制度;進一步完善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提 高各級選舉的自由度;制定新聞,出版,結社,資訊公開等法律;儘快批准加入"公民權利和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4)權力制衡: 當前建立權力制約體系仍然需要全面加強。其中,建立以違憲審查為主要內容的憲法監督制度 刻不容緩。這是中國憲法制度一大缺失,是未來提高憲法權威,監督政府權力的關鍵所在。(5)法律平等: 大陸現在執法與司法中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是現在訴訟當事 人難以享有平等權利保護的關鍵所在。(6)法律至上: 當前克服權大於法的現象需要運用政治法律的多種手段方可解決。現在如何對各級國家機關, 執政黨各級組織的"一把手"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力度,已經引起各方面的重視。(7)依法行政: 2003年,國務院做出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決定,內容全面,並爭取十年內實 現這一目標。現在的關鍵是要下大力氣才能實現決定所提出的具體目標。(8)司法獨立: 其中,修改現行憲法第126條是很必要的。因為"干涉"是個貶義詞。"行政機閞"不能干 涉,執政黨的各級組織,各級人大也不能"干涉"。為了克服地方保護主義,恢復以前曾經有 過的"大區"法院的建制,可能是重要措施之一。(9)程式正當: 中國大陸現有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的修改已提上議事日程,通過法學家們的研討, 促進決策部門將它們修改好,程式正當原則有望得到進一步落實。(10)黨要守法: 黨組織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不能以黨代政,以黨代法。這是在中國建設社會主 義法治國家的關鍵一環。執政黨的政治優勢應當建立在群眾擁護上。執政黨是國家的一部分 。執政黨是在國家機構之內掌握領導權,而不是在國家機構之上或之外或完全撇開國家機構 實施領導。黨的政策是黨的主張,國家法律是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如果能夠依照這 些原則與方針,制定與落實改革執政方式的各種具體措施,真正做到"黨要守法"是全完可 能的。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召開。20日,通過並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第22條並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議:根據憲法第31條第19項,授權常委會根據實際需要,可適時地制定部分性質的法律,即單行法規。1959年4月29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議: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適時地加以修改,作出新的規定。1982年,憲法第31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有關的法律還規定: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立法權,可以"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1982年,憲法第58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行國家立法權。"的規定,除全國人大外,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也是立法機關。1985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必要時,對於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問題,在同有關的法律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基本原則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列,頒佈實施,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1986年12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1997年后,中國又出現另一種新的情況,即國家立法與特別行政區立法同時存在的現象。最近中國大陸似乎興起一股[聽證熱]。統計至2004年年底,中國大陸共有24個省級人大常委會舉行了38次的立法聽證會,2005年9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首次的立法聽證會,針對甫經過一審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所規定的1500元起徵點匯集意見。和其他國家相較,中國大陸目前嘗試的立法聽證會,相當程度地參考美國國會的聽證會制度,雖然議員與政黨的功能不盡相同。人大常委會所舉行的立法聽證相當程 度地仰工作機構的幕僚人員,其專業性值得肯定,但代議功能的發揮卻頗令人質疑。但聽證會畢竟提供不同意見的辯論場域,比較公民討論的登報匯集意見的方式, 僅止於表達而無討論的實質,進展不可謂不大。至於台灣立法院舉行的公聽會,多為委員個人的一種問政或服務行為,其定位及功能與其他國家之聽證會定位與功能相去甚遠:(一)應邀備詢的專家學者隨意性大,不符合正反意見之相當比例原則。(二)進行過程多僅由學者專家或社會人士針對主題陳述個人意見,甚少進一步的詢問與溝通。(三)公聽會結束後,僅將紀錄刊登於公報供委員自行參考,主持人並未進行意見評故或提出審查報 告,使其效果在正式程序中並不顯著。在功能不彰的狀況下,許多立法委員寧可舉辦個人記者會或參加 call-in 節目,而不願採用公聽會的管道。至於立法委員個人或問政團體主辦之公聽會,通常也邀請政府官員,學者專家,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代表參與,但實際上只是一種座談會,所得資料並無拘束力。引用自國立政治大學 中國大陸憲政與法制學術研討會書面資料。
主持人:黃程貫(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主講人:黃宗良(北京大學世界社會主義研究所所長)
李步雲(中國社科院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題:民主執政是社會主義基本的政治原則(黃宗良)
法治國家的十條標準(李步雲)
第二場 中國大陸立法改革
主持人:王振寰(政治大學中山所講座教授)
主講人:許崇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淳翔(中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趙建民(政治大學中山所教授兼所長)
主題:中國立法體制的發展(許崇德)
中國大陸立法聽證制度的發展(張淳翔)(趙建民)
活動名稱:中國大陸憲政與法制學術研討會時間:2006年1月6日(五)08時50分~16時40分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1樓270113演講廳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政治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
蘇聯共產黨是怎樣喪失這個優勢從而喪失了執政地位的?從政治上說,就是由於削弱甚至踐踏社會主義民主,因而脫離了群眾乃至於把群眾推到執政者的對立面,最終被廣大民眾所拋棄。由於民主被削弱和破壞,執政階層本身也是極其狹隘的,甚至是一個人執政,個人專權。蘇聯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最後是在戈巴契夫一類人手裏丟失的。他們從"左"的極端走向"右"的極端,自動取消了憲法中規定的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使共產黨最後失 去了改革舊體制,實行模式轉換的機會。如果要問,是誰把前蘇聯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搞丟了?那麼可以說,是蘇共的官僚特權階層,而這個階層的形成是由於民主遭 到削弱和破壞的結果。前蘇聯模式的政治體制的最重要特徵,與其說是權力過度集中,不如說是權力缺乏制約和監督。集中與分散,集中與民主都是相對的;就我們這樣特殊的東方國家而 言,權力相對集中是必要的。但是權力失去制約和監督則不可避免要產生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政治經驗。1999年3月,"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後,人民日報約筆者撰稿並發表了[依法治國的里程碑]一文。在此文中,我提出了法治國家的10條標準,原則與要求。(1)法制完備: (一)十屆全國人大提出的本屆立法規劃為67件(包括制定與修改)尚未包括新聞法,出版 法,結社法等重要法律在內。這些法律同政治體制改革關係十分密切,因而難度很大。 (二)在立法中如何避免部門保護主義傾向,如何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許可權劃分與利益 平衡,也是重要課題。(2)主權在民: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進一步提高法制民主化水準,如立法中的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程度; 司法中律師的作用以及檢務公開,審判公開,克服行政式管理模式等等。(3)人權保障: 當今及今後一個時期裏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提高農民尤其是貧困農民的生活水準;建立與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減少死刑;取消勞動教養制度;進一步完善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提 高各級選舉的自由度;制定新聞,出版,結社,資訊公開等法律;儘快批准加入"公民權利和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4)權力制衡: 當前建立權力制約體系仍然需要全面加強。其中,建立以違憲審查為主要內容的憲法監督制度 刻不容緩。這是中國憲法制度一大缺失,是未來提高憲法權威,監督政府權力的關鍵所在。(5)法律平等: 大陸現在執法與司法中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是現在訴訟當事 人難以享有平等權利保護的關鍵所在。(6)法律至上: 當前克服權大於法的現象需要運用政治法律的多種手段方可解決。現在如何對各級國家機關, 執政黨各級組織的"一把手"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力度,已經引起各方面的重視。(7)依法行政: 2003年,國務院做出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決定,內容全面,並爭取十年內實 現這一目標。現在的關鍵是要下大力氣才能實現決定所提出的具體目標。(8)司法獨立: 其中,修改現行憲法第126條是很必要的。因為"干涉"是個貶義詞。"行政機閞"不能干 涉,執政黨的各級組織,各級人大也不能"干涉"。為了克服地方保護主義,恢復以前曾經有 過的"大區"法院的建制,可能是重要措施之一。(9)程式正當: 中國大陸現有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的修改已提上議事日程,通過法學家們的研討, 促進決策部門將它們修改好,程式正當原則有望得到進一步落實。(10)黨要守法: 黨組織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不能以黨代政,以黨代法。這是在中國建設社會主 義法治國家的關鍵一環。執政黨的政治優勢應當建立在群眾擁護上。執政黨是國家的一部分 。執政黨是在國家機構之內掌握領導權,而不是在國家機構之上或之外或完全撇開國家機構 實施領導。黨的政策是黨的主張,國家法律是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如果能夠依照這 些原則與方針,制定與落實改革執政方式的各種具體措施,真正做到"黨要守法"是全完可 能的。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召開。20日,通過並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第22條並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議:根據憲法第31條第19項,授權常委會根據實際需要,可適時地制定部分性質的法律,即單行法規。1959年4月29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議: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適時地加以修改,作出新的規定。1982年,憲法第31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有關的法律還規定: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立法權,可以"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1982年,憲法第58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行國家立法權。"的規定,除全國人大外,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也是立法機關。1985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必要時,對於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問題,在同有關的法律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基本原則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列,頒佈實施,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1986年12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1997年后,中國又出現另一種新的情況,即國家立法與特別行政區立法同時存在的現象。最近中國大陸似乎興起一股[聽證熱]。統計至2004年年底,中國大陸共有24個省級人大常委會舉行了38次的立法聽證會,2005年9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首次的立法聽證會,針對甫經過一審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所規定的1500元起徵點匯集意見。和其他國家相較,中國大陸目前嘗試的立法聽證會,相當程度地參考美國國會的聽證會制度,雖然議員與政黨的功能不盡相同。人大常委會所舉行的立法聽證相當程 度地仰工作機構的幕僚人員,其專業性值得肯定,但代議功能的發揮卻頗令人質疑。但聽證會畢竟提供不同意見的辯論場域,比較公民討論的登報匯集意見的方式, 僅止於表達而無討論的實質,進展不可謂不大。至於台灣立法院舉行的公聽會,多為委員個人的一種問政或服務行為,其定位及功能與其他國家之聽證會定位與功能相去甚遠:(一)應邀備詢的專家學者隨意性大,不符合正反意見之相當比例原則。(二)進行過程多僅由學者專家或社會人士針對主題陳述個人意見,甚少進一步的詢問與溝通。(三)公聽會結束後,僅將紀錄刊登於公報供委員自行參考,主持人並未進行意見評故或提出審查報 告,使其效果在正式程序中並不顯著。在功能不彰的狀況下,許多立法委員寧可舉辦個人記者會或參加 call-in 節目,而不願採用公聽會的管道。至於立法委員個人或問政團體主辦之公聽會,通常也邀請政府官員,學者專家,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代表參與,但實際上只是一種座談會,所得資料並無拘束力。引用自國立政治大學 中國大陸憲政與法制學術研討會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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